因民族、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,是影响我国社会稳定、民族团结、经济发展、边防巩固的重要因素,特别是近些年来渐呈上升趋势,必须引起高度重视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积极防范、妥善处理。涉及民族、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主要有:信仰习俗差异引发的事件,经济利益矛盾引发的事件,宗教内部纠纷引发的事件,民事、治安问题引发的事件,执行政策不当引发的事件,敌对势力挑拨利用引发的事件等。这些大量属于人民内部矛盾,也有一些属于敌我矛盾,还有一些起初属于人民内部矛盾,但后来由于各种因素起作用,发展成为敌我性质的矛盾。《意见》明确要求,要“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突发性事件”。处理涉及民族、宗教因素突发事件,是一个政治性、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,必须从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着眼,从事件发生的具体环境、性质和特点着手,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。
第一,依照政策和法律妥善处理。要把突发事件的处理纳入到法制框架,及时向卷入事件的群众说明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违法的:π,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反映他们的要求。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,本着是什么问题按什么问题解决的原则,对事件当中的民事或刑事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,对事件当中涉及到的民族、宗教关系的问题,则要按照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,运用统一战线的方式妥善处理。
第二,建立快捷、灵活、高效的预防和应对机制。要建立健全信息工作机制,加强对涉及民族、宗教因素的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,多渠道、多层次地收集信息,增强对不稳定因素的分析预测。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协调排查机制,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,经常性地开展涉及民族、宗教因素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,分兵把口、落实责任,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,解决在基层单位。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,制订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,果断决策,把握先机,争取主动,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。
第三,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广大群众。要始终把群众作为我们基本的依靠力量,团结大多数人,孤立和打击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,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,切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,尽最大努力做好思想疏导工作。要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,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,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。要充分发挥民族、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,通过他们及时了解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意见、呼声,准确掌握有关问题的动向,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工作。